
科工信局
職責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例,組織探索和研究全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全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推動科技進步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和決策,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工程和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
(三)負責國家級和省級各類計劃項目的申報、推薦與管理工作,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全區科技進步多渠道爭取上級資金支持。
(四)負責瞪羚企業的認定工作和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申報、推薦工作;
(五)負責制訂全區科技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工作。
(六)負責對高新區河東園區進行聯絡、協調和綜合工作,歸口管理園區的產業規劃、項目申報、科技與產業統計以及評審認定工作,協調解決園區在項目引進、開發建設和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七)指導企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研究制定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地方配套的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園區產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建設;負責對口省產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綜合評價工作、省級臺灣工業園建設;提出區內國有平臺公司考核評價建議。
(九)牽頭區內產業政策兌現和工業地產工作;牽頭購地項目一事一議和履約監管工作;會同產業項目建設工作。
(十)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組織擬訂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工業經濟中的重大問題,并向管委會、區政府提出建議。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培育工作。
(十一)負責與上級科技部門、工信部門等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業務銜接工作。
(十二)完成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天元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